不合格食鹽為節省成本大多采用大包裝
2009-05-19 16:20 來源:渤海早報 責編:任蓓
【編者按:連日來,關于北辰韓家墅市場售賣私鹽,以及市工商、鹽政部門聯合行動查處私鹽的連續報道,在市民中引起強烈反響。不合格食鹽生產者為了節省成本,往往采用大包裝,而目前本市標準的碘鹽包裝均為500克/包!
【中華印刷包裝網】連日來,《渤海早報》關于北辰韓家墅市場售賣私鹽,以及市工商、鹽政部門聯合行動查處私鹽的連續報道,在市民中引起強烈反響。昨天,天津市長蘆鹽務管理局局長艾群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提醒市民,本市實行食鹽零售許可證制度,凡經營食鹽零售業務的,應當申請領取食鹽零售許可證,并在經營場所予以明示。未取得零售許可證的,不得經營食鹽零售業務。
據介紹,我國自1994年開始實行食鹽專營制度,大力推行居民食用加碘鹽,為普及碘鹽供應、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創造了良好條件。但目前,由于諸多原因,鹽業市場上一些非碘鹽、劣質鹽依然存在,危害市民身體健康。為嚴格控制非法食鹽進入市場,本市實行食鹽定點生產制度,要求產品包裝上明確注明鹽的種類、加碘量、許可證編號,并附有企業名稱、地址、批號、生產日期、防偽標識、保存和使用方法等。生產、銷售食鹽的企業應當使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食鹽產品包裝物和碘鹽標志。
艾群表示,食鹽零售許可證由市鹽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商業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市民購買食鹽時,應首先觀察經銷處是否擁有“食鹽零售許可證”。食鹽專營處的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市民購買碘鹽時最簡單的判斷方法是包裝。不合格食鹽生產者為了節省成本,往往采用大包裝,而目前本市標準的碘鹽包裝均為500克/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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